【资料图】
“商标维权之难,难于上青天,我知难而退”“从此不再发表新作”……近日,“童话大王”郑渊洁一纸“告别书”引爆热搜。读罢博文,令人五味杂陈。
如果这真是郑渊洁维权终点的话,那么这条路他也走了有20多年了。作为知名童话作家,郑渊洁笔下塑造了“皮皮鲁”“鲁西西”“舒克”“贝塔”等经典角色,可几十年来,这些名字屡屡被一些人和机构滥用、抢注,涉嫌侵权的相关商标更有数百个之多。为了腾出更多精力维权,前年郑渊洁还特意将《童话大王》停刊。对此,有人支持,也有人劝告“较真可以、莫太偏执”,更有人质疑“干嘛非把自己搞得那么悲壮”。可尽管如此,郑渊洁的“战绩”也并不出彩,20年里也就打赢了30几个官司。其中“皮皮鲁”被注册成猪皮肉商标,前后耗时十几年才“讨”回来。目睹于此,人们不禁要问:商标维权咋就这么难?
商标维权是法律问题,不能只听一家之言。但从现实来看,商标被滥用、被抢注,且维权困难,并非郑渊洁一个人的苦恼。一段时间以来,随着社会整体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,一些人从商标中嗅到了“商机”,当起了“商标扒手”,或“傍名人”、或“蹭热点”,把和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名字、热词、文学人物先抢注下来,一股脑塞进口袋里。在他们眼里,商标若自带“流量”,拿来做什么买卖都轻松;热门商标转让价格不菲,可以囤积起来待价而沽……而“正主”气不过想维权,要么被“先注册先得”泼一盆冷水,要么被漫长的申诉流程拖得没了脾气。一来二去,维权者苦不堪言,更有不少企业和个人选择“山寨”自己,搞起了商标防御。离谱中掺杂着无奈,让人唏嘘。
争议不断、乱象频仍,提醒我们既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框架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。尤其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上,还存在进一步织密“篱笆”的空间。从法律角度看,我国《商标法》的一般原则是“注册在先”:谁先注册商标,法律保护谁,这本为鼓励创新,却被一些人钻了空子,走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反面。即便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颁发的《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对一些商标被抢注的“创作者”主张“在先权益”提供了法律保障,但具体到复杂个案时,因涉及领域不同,裁量往往不一,对此还需拿出更明确的解释。此外,除了事后申诉,事前预防也必不可少。这就要强化相关机构“把关人”职责,对一些明显有问题、可能发生权利纠纷、引发诉讼的商标申请,该驳回驳回,该研究研究,从源头压缩“投机”空间。比如,去年冬奥会期间,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曾驳回了“冰墩墩”“雪容融”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,保障了冬奥市场环境的清朗。
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造力。维权事件上热搜,其实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反思契机。各方积极审视问题、回应问题,并努力解决问题,用法律守护好“童话”,文学花园里的“皮皮鲁”才会更多,知识产权保护才会不断进步。(晁星)